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温馨提示
日期:2017-10-12

尊敬的燃气用户朋友们:

 大家好!燃气安全关系到您和家人及邻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将给您和家人及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伤害。为了能让您正确、规范、安全尽快的使用上清洁能源天然气,安泰燃气公司按照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现就您装修和开通燃气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出如下温馨提示:

★、装修注意事项:

(1)按照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严禁安装、改装、改动、拆除室内燃气管道设施和计量装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严禁用户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严禁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严禁敲击、碰撞燃气管道设施,严禁将燃气管道、燃气表暗封、包裹到橱柜内。

(2)如果您需要安装、改装、改动、拆除燃气管道设施或扩大用气范围,安装壁挂炉、热水器,请您按照《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和申请,并由具备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安装、改造。(如果您需要购买、安装壁挂炉、热水器、燃气灶可以提前联系燃气公司,公司将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3)按照《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第6.2.8条规定,如果您家中安装嵌入式燃气灶具,灶台下面的橱柜应预留总面积不小于80cm2的与大气相通的通气孔,防止燃气泄露后形成密闭空间,遇到火源发生事故。

(4)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8规定,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敬请您在选择炉具安装位置的时候距离燃气管道灶前阀门不要超过2米,同时软管不得穿墙、天花板、地面、窗和门、不得落地。

★、通气安全注意事项:

(1)因部分用户在装修时擅自改动、拆卸、拆除燃气设施,给安全供气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开通燃气时小区应达到一定入住率才能具备安全开通燃气条件。

(2)入住率达安全通气条件后,由小区物业部门,将该小区入住率、装修情况进行统计,报燃气公司。由燃气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与小区物业部门对入住率和装修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3)经双方核实入住率和装修情况符合安全供气条件后,由小区物业部门向燃气公司提出书开通燃气面申请。

(4)燃气公司接到小区物业提出的申请后,由小区物业部门按照燃气公司安排时间,通知所有业主家中留人,燃气公司安检人员对该小区用户家中燃气设施进行送气前的复检,要求必须逐户复检。

(5)复检过程中如发现用户违规进行私自改动、拆除燃气设施和支架,暗封燃气设施以及违规私自安装燃气壁挂炉、热水器等影响供气安全的情况,由物业部门督促用户进行整改,否则将影响该小区供气时间。

(6)全部复检合格, 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约定送气时间,请您家中留人,送气前请您提前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天然气专用灶具(带熄火保护功能),并购买燃气专用橡胶管和管卡。  

(7)因目前燃气灶具市场较为混乱,无资质销售、无资质安装人员和个体经营单位较多,为确保您安全用气,请您在购买燃气具时确认销售和安装单位是否具备燃气销售和安装资质和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免给各您的安全用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安全隐患。

(8)如果您需要购买、安装燃气壁挂炉、热水器、燃气灶可提前与燃气公司联系,公司将提供给您上门安装、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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